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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院党总支召开“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会议

2017年6月19日下午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且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1.关于学习和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要求

①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相关情况报辛敏霞。

②分院及各部门延伸的《2017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中增加有关党员干部网络传播行为的各项规定条款,并签署主体责任书,签署日期截止6月30日。

③支部党员评议会增加关于执行党员干部网络传播行为规定内容的评议,形成年度总结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

④各支部请于6月19日下班前提交“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传达学习、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告交辛敏霞。

2.关于落实《2017年度中规院深圳分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计划》的要求

①各支部要按照分院党总支制定的《2017年度中规院深圳分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计划》和年初《深圳分院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并且进一步制定各支部和党员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计划。

②规范“灯下黑”的问题清单和台账制度,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列入问题清单和台账内,并一月一次报党总支。

③各支部请于6月19日下班前提交《部直属机构党组织“灯下黑”问题清单》交辛敏霞。

3.关于成立党小组的要求

①根据院党委《关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计划和有关要求》,分院10人以上党员的各支部在6月前完成党小组设立工作,每个小组党员3-5人为宜。

②各党小组同时完成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计划。

4.关于落实“党课宣讲”活动的要求

①年初制定的《深圳分院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中关于分院总支委和推选支部书记在每月一次的全体党员会上进行“学政策,做规划”的党课宣讲计划继续进行,并且做好微视频党课制作工作。

②根据各支部制定的“党课宣讲”和党课微视频的计划,在各支部进行“党课宣讲”,党总支宣传委员做好推选工作,适时在全体党员会上做“学政策,做规划”的党课宣讲。

5.通报和强调安全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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