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中规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协议由我院副院长王凯与固原市市长马汉成代表双方签订。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纪峥,固原市副市长黄思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玉经;我院副总规划师、总工室主任张菁,综合办主任李哨民,科技处处长詹雪红,人事处处长曲毛毛,党办主任于亚平,风景院院长贾建中、副院长韩炳越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固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宁南区域中心城市、著名的红色老区。近年来,固原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旧城改造、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并在此过程中与中规院多次合作,结下了深厚的友谊。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我院风景院韩炳越同志曾于固原市政府挂职服务;2015年8月,张兵总规划师带队赴固原开展了技术帮扶,并为当地贫困乡镇小学捐赠了学习用具。在此次签约仪式上,纪峥书记对我院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依托战略合作关系的确定,进一步得到中规院的规划建设技术支持。
目前,我院承担了多项固原在编规划设计项目,涉及历史遗产保护、风景绿地、海绵城市、旅游规划、交通优化、建筑设计等多个方面。为更好的开展合作,固原市提出与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更为持久的合作关系。希望通过充分发挥我院综合技术优势,针对固原市城乡规划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城乡发展战略、宏观政策及专项课题研究,承担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设计项目,帮助推动固原城市发展、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生态环境、历史遗产、公园绿地、海绵城市等示范项目建设,长期为固原城市规划建设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双方一致认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加强中规院与西部地区的合作、提升固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