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7年5月11日凌晨05时58分,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下简称塔县)发生5.5级地震,震源位于县城以南20公里处(北纬37.58 °N, 东经75.25 °E)。截至11日18时,地震共造成8人死亡、29人受伤,1.2万人受灾,倒塌房屋537户3015间。
地震发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安排部署,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提出的迫切需求,对塔县灾后重建规划进行技术支持,由中规院成立塔县灾后重建规划援助组(后简称规划援助组),副院长李迅任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张菁、副处长胡京京任副组长,更新所、名城所、水务院、风景院等多个灾后重建规划经验丰富的技术部门共同参加。
奔赴灾区:
6月27日,李迅副院长主持召开院内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塔县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的难点与重点,会上听取了风景院绿地所所长王斌对新疆玛纳斯灾后重建经验的介绍。6月28日上午,由胡京京副处长带队,更新所主任规划师顾剑波、水务院高级工程师曾浩、风景院高级工程师王全、名城所城市规划师陈双辰一行五人组成中规院塔县灾后重建规划援助现场工作组(后简称现场工作组)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与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李春秋处长、张新梅同志汇合后,再次乘机至喀什;在喀什与喀什住建局同志汇合,一行9人驱车赶往塔县。29日凌晨,到达塔县县城。
开展调研:
6月29日上午,现场工作组克服当地空气稀薄、海拔较高等不利条件,迅速投入灾后重建规划调研工作。在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首先前往距县城60公里、海拔4600米的卡拉苏口岸灾后戍边救灾安置点以及那库里边境便民警务站,向现场负责人和施工工人详细询问了灾后安置建筑的项目进度和现场施工情况,与当地的戍边边民一起讨论了戍边型灾后安置点的规划选址。由于气候条件、环境条件和交通条件对施工时间(一年之内工期只有半年,一天之内工期只有半天)、强度的限制,戍边型灾后安置点的建设成本高、投入量大,灾后重建工作的各项工作均面临着巨大困难。
6月29日下午,现场工作组深入此次地震的震源区库孜滚村片区,随后又对位于乡镇的塔什库尔干乡片区、班迪尔片区以及位于县城内的七个核心片区安置点进行了现场调研。大多数片区正在进行灾后重建的前期准备,规划设计任务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如何使规划方案既能与本地牧民的生活习惯需求相结合,又能体现塔吉克民族特色,是本次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所面临的重要挑战。通过对塔县城内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石头城遗址以及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的考察,现场工作组充分认识到始建于2200年前的石头城遗址是塔县城市的起源和象征,而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是塔县最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资源,因此灾后重建与城市发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相结合也是灾后重建的一项重要命题。
6月29日晚,经过一天紧凑的调研,现场工作组连夜召开研讨会议,针对救灾安置点地质灾害避让情况、灾后地震及地质灾害评估情况、重建安置核心区与周边临近地区的统筹布局、城市与其周边的自然山水格局协同及文化特色传承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对塔县灾后重建规划及建设形成了初步的建议思路。
召开研讨会:
6月30日上午,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中规院现场工作组、喀什塔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塔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内各部门、塔县灾后重建规划设计单位共同召开了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研讨会。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古文广主持会议。
会上,现场工作组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北川、玉树灾后重建经验,从灾后重建安全工程与基础设施工程(曾浩)、灾后重建与城市总体布局衔接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顾剑波)、城市生态格局(王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陈双辰)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胡京京副处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城市的救灾工作首先要确保安置点的绝对安全,同时要重视救灾工程与城市总体布局相统筹,重视灾后居民的安居与乐业相结合,既满足当前的现实需求,也注重长远发展,形成灾后重建工作的持续推动和良性循环。会后,现场工作组将“关于对塔什库尔干县“5•11”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初步建议”提交喀什塔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
7月1日下午,现场工作组赴乌鲁木齐,向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马天宇作专题汇报。会上,胡京京副处长代表工作组再次提出了塔县灾后重建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建议;马天宇总规划师对规划援助组的工作表示了高度认可,并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据此进行专项督查。
7月1日晚,现场工作组返京,完成此次塔县灾后重建规划援助任务的现场工作。
形成规划工作建议:
7月3日,规划援助组在京召开工作会议,根据现场工作要求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意见,开始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
7月11日,现场工作组向李迅副院长、张菁处长作了专题汇报,李迅副院长对塔县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
7月24日,规划援助组完成《新疆塔什库尔干县“5.11”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建议报告》及塔县灾后重建和长远发展布局概念方案。
7月26日,规划援助组以书面形式将我院赴塔什库尔干县“5•11”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援助情况汇报及工作建议向部城乡规划司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一致认可。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5.11”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建议报告》已通过部城乡规划司转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以指导塔县灾后重建的下一阶段工作。我院塔县灾后重建规划援助的阶段性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