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省级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补助对象的公示

粤建公示〔2016〕22号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6年城乡规划和住房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6〕54号),2016年度省财政厅共安排340万元用于中心镇规划编制补助经费。按照我厅既定的工作计划,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河源等5市的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每个市各补助2个中心镇,每个中心镇按34万元标准补助(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城乡规划和住房改造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粤建公示〔2016〕7号)。

在上述各市根据我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补助推荐名单的通知》(粤建村函〔2016〕1528号)推荐的基础上,我厅拟将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等10个中心镇确定为2016年度省级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试点单位,每个中心镇补助34万元。现将拟补助的10个中心镇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村镇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为5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联系电话:020-8313368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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