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新城市议程(New Urban Agenda)草案

编者按:

举世瞩目的第三次联合国住房和可持续发展大会(简称人居三,H III)下周将在厄瓜多尔的基多举办,来自世界各地的国家元首、专业精英、企业领袖、民间人士45000人将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全球快速城镇化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这个20年召开一次的全球峰会将通过一份重要的政策文件:《新城市议程(New Urban Agenda)》,这将是一份里程碑式的文件。联合国机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专业团体为此进行了长期的准备,由我会推荐的中国专家石楠、毛其智、吴志强、何永、刘洪玉、胡东升参与了这份政策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这里发表的是由学会副理事长、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教授的团队翻译的议程草案的中文文本。

基多宣言——全人类的永续城市和住区

1. 我们是各个国家、政府的首脑、部长以及高级代表,在2016年的10月17-20日相聚于厄瓜多尔首都基多,参加联合国关于住房和永续城市发展的会议(人居III),通过了新城市议程。参与会议的还有各个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议员、公民组织、原住民和当地居民、私营部门、专业人士和从业者、科研和学术群体,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2. 到2050年,世界城市人口预计将接近翻番,使城镇化成为21世纪最大的变革趋势之一。由于全世界的人口、经济活动、社会和文化交流,以及环境、人道主义影响都越来越向城市集中,这对城市的住房、基础设施、基本服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体面的工作、安全和自然资源的永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3. 自1976年和1996年联合国在温哥华和伊斯坦布尔举行了联合国人类住区大会,以及2000年实施了新千年发展目标以来,我们见证了数以百万计的城市居民,包括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居民的生活条件的改善。然而,持续存在的多种形式的贫困,与日俱增的不平等和环境退化,仍是全世界范围内永续发展的主要障碍。除此之外,社会和经济排斥以及空间隔离是城市和人类住区中无可争议的事实。

4. 我们还远未能立即、完全应对这些现存和激增的挑战;我们必须抓住城镇化发展的机遇,将其作为永续、包容经济增长,社会和文化发展,环境保护,转型发展和永续发展的引擎。

5. 通过对城市、人类住区的规划、设计、金融、开发、治理和管理方法的再次审视,新城市议程有助于消除各种形式、各个层面的贫困和饥饿,缓解不平等,促进持续的、包容的可持续经济增长,促成性别平等,赋予女性更多权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来为永续发展作出贡献,改善人类健康,增进人类福祉,以及培育韧性,保护环境。

6. 我们充分考虑了2015年期间里程碑式的成果,特别是2030年永续发展议程,包括永续发展目标,第三次发展筹资国际会议的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巴黎协定,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内陆发展中国家 2014-2024 年十年维也纳行动纲领,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快速行动方式(萨摩亚途径)和2011-2020十年期支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我们也将考虑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永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要,联合国永续发展会议等以及后续会议。

7. 我们注意到2016年5月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世界人道主义峰会,尽管该峰会上政府间没有达成协定成果。

8. 我们感谢各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的贡献,以新城市议程为定义,关注第二次世界地方和区域政府大会的内容。

9. 新城市议程重申了我们的全球永续城市发展承诺,这是在全球、区域、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层面,各方携手、团结合作、共同实现永续发展的关键一步。新城市议程的实施,有助于用集成的方式确保2030年永续发展议程的实施和本土化,有助于永续发展目标的完成,包括永续发展目标的第11条,让城市和人类住区变得包容、安全、韧性、永续。

10. 新城市议程承认文化和文化多元性是人类丰富性的源泉,为城市、人类住区和市民的永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使他们在发展中扮演主动、独特的角色;新城市议程还认识到,在促进和实施新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中,文化应该纳入考虑范畴。这种新模式有助于负责地使用资源,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我们共同的愿景


11. 我们共享这样的城市愿景:是平等的使用和享受城市和人类住区,寻求促进包容性,确保所有现在和未来的居民,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可以在正义、安全、健康、方便、能支付的、韧性和永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定居、生产,并提高所有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繁荣。我们注意到一些国家和地方政府信奉这一愿景的努力,他们称之为城市的权利,被写入立法、政治声明和章程中。

12. 我们的目标是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指导下,包括全面尊重国际法,实现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以及他们的基本自由的城市和人类住区。

在这方面,《新城市议程》建立在《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条约,《千年宣言》,和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的结果的基础之上,也吸收了《发展权利宣言》等文件的精华。

13. 我们设想的城市和人类住区:

(a) 实现社会功能,包括土地的社会和生态功能,着眼于逐步实现拥有足够住房的权利,作为拥有富足生活的权利的组成部分, 没有歧视,能普遍获得安全的、能支付的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以及所有人能平等地获得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教育、基础设施、交通和运输、能源、空气质量、和生计领域的公共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b) 具有参与性,促进公民参与,在所有居民之间产生一种归属感和拥有感。优先考虑安全、包容、门槛低、绿色和高质量的公共空间以及友好的家庭,增加社会和不同年龄人群间的互动,增强文化表达和政治参与,如适当,培育社会凝聚力,包容度,增加和平、多元化的社会中的安全度,满足全体居民的需求,识别那些弱势群体的特定需求;

(c) 实现性别平等,赋予所有的女性应有权利,确保妇女全面、有效地参与各领域的事务,并获得同等地权利,在各级的决策中拥有领导力,确保女性有体面的工作,同工同酬,以及预防和消除在私人和公共空间对女性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暴力和骚扰;

(d) 满足现在和未来持续、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挑战和机遇,利用城市化实现结构转换、高生产率、高附加值活动和资源效率,治理地方经济,注意非正规经济的贡献同时支持可持续地过渡到正式的经济;

(e) 履行跨行政边界的区域功能,作为各层面的平衡、可持续和综合的区域开发的枢纽和驱动力;

(f) 促进年龄和性别平等的规划和投资,创造为所有人服务的,可持续、安全和门槛低的城市交通。和运送乘客和货物的资源高效的运输系统,有效地连接人、地方、货物、服务和经济机会;

(g) 采用、实施降低灾害风险和管理机制,降低脆弱性,建立对自然和人为灾害的韧性和应对机制,并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的缓解和适应性;

(h) 保护、保存、恢复和加强生态系统、水、自然栖息地,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转变为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


我们的原则和承诺

14. 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景,我们决心采用遵循以下相通的原则的《新城市议程》:

(a) 不遗漏任何人,消除一切形式和程度的贫困,包括消除极端贫困,通过确保平等的权利和机会,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多样性,整合城市空间,提高宜居性,教育、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和幸福;包括消灭艾滋病、肺结核、疟疾的传播,提升安全,消除歧视和一切形式的暴力;确保公众参与,为所有人提供安全、平等的参与机会;并为所有人提供平等使用物质和社会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的机会,以及足够的、能支付的住房。

(b) 可持续的和包容的城市经济,通过利用精心规划的城镇化的集聚效益、高生产力、竞争力和创新;促进为所有人设置的完整的和有意义的就业,体面的工作,确保创造体面的就业岗位;所有人都能平等获得的经济和生产资源和机会防止土地投机,改善土地稳定拥有权 保障,适当的管理城市萎缩。

(c) 环境永续,推广清洁能源,在城市发展和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过程中,可持续地利用土地和资源,包括采用健康的、与自然和谐生活方式;推广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构建韧性城市;减少灾害风险,减轻和应对气候变化。

15. 我们承诺我们致力于的新城市议程的城市范式转变将会:

(a) 改变我们对城市和人类住区的规划、融资、开发、治理和管理方式,认识到可持续的城市和区域发展是实现全人类的永续发展和繁荣的关键;

(b) 认识到各国政府在定义和实施包容、有效的城市永续发展的政策和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以及以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有同样重要贡献省市及地方政府,以及公民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c) 通过实施政策、战略、能力发展和各级的行动,采用针对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可持续、以人为本、年龄和性别平等的策略以及整体推进方法。上述方法将基于基本的变化驱动因素,包括:

i. 在适当的层面发展和实施城市政策,包括在地方和国家层面,在多方利益相关方合作的层面,构建城市和人类住区的集成系统,促进各级政府间的合作,使他们实现可持续的城市综合发展;

ii. 加强城市管理,依靠赋予城市利益相关方权利,包容城市利益相关者的良好的机构和机制,以及适当的检查和权衡,使城市发展规划可预测、连贯,达到社会包容、永续,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目的;

iii. 重振长期和综合的城市和区域规划、设计,以优化城市形态的空间维度,传达城镇化的积极成果;

iv. 支持有效、创新和可持续的融资框架和工具,完善市政财政和地方财政体系,以创建、维持和共享由永续城市发展所产生的包容的价值。

行动倡议

16.由于大中小城市、城镇和乡村的具体情况之间存在差异性,所以我们倡议,新城市议程应当放眼全球、供人分享、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地球、高瞻远瞩,在全球、区域、国家、省市和地方等层面上定义重点和行动,以便各国政府和其他相关利益方都能因地制宜地实施议程。

17.我们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层面上实施新城市议程时,将顾及各国不同的国情、能力和发展水平,尊重国家法律、实践、政策和重点。

18.我们再次肯定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所有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第7条原则,即“各展所长、同担重任”的原则。

19. 我们认为,在实施新城市议程时,要重点应对各国所面临的独特的、新兴的城镇发展挑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型发展中国家,以及中等收入国家过面临的特殊挑战。同时也应重点关注冲突地区国家、被占领国家和领土、战后重建国家、以及遭受自然和人为灾害的国家。

20.我们意识到,有必要重点应对不同形式的歧视,其受害者包括但不限于: 妇女与女童、青少年、残障人士、艾滋病毒携带者、老年人、土著及地方社群、贫民区居住者、无家可归者、工人、个体农民与渔民、难民、重返家园者、流离失所人员和各种形式的移民。

21. 我们督促所有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在遵守本国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重振、加强和建立伙伴关系,加强合作,来有效地实施新城市议程、实现我们的共同愿景。

22.我们认为,这一新城市议程是推进和实现城镇永续发展的一项共同愿景和政治承诺;这也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得以在一个不断城镇化的世界里,将城市和人类住区作为永续发展的杠杆关键作用。

新城市议程基多行动纲要

23. 我们决心让新城市议程成为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以及所有利益者实现城镇永续发展的一剂良药。

A.永续城市发展的转型承诺

24. 我们承诺通过可持续发展各个组成领域: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城市范式转变,来实现以下转型承诺,以充分发挥城市永续发展的潜力。

以社会包容和消除贫困为目的的永续城市发展

25. 我们认识到,消除包括极端贫困在内的一切形式的贫困,是最大的全球性挑战,也是永续发展不可或缺要求。我们也认识到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和多种形式的持久性贫困,包括越来越多的贫民区和非正式定居点居民,正在影响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空间组织,可达性、城市空间的设计、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的供给,以及发展政策可以促进或阻碍社会的凝聚力、平等和包容。

26. 我们致力于开发以人为本的城市和乡村,保护地球,并且年龄和性别平等,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和谐共生,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并赋予所有个人和团体全程参与的权利。我们进一步致力于促进文化的发展,尊重多元性,以及让平等作为发展我们的城市和人类住区的关键元素。

27. 我们重申我们的承诺,我们不会遗忘任何人,我们致力于促进平等地共享城市化所带来的机会和福利,并使不管是生活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定居点的所有居民,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令人满意的生活,实现人生价值。

28. 我们致力于确保充分地尊重人权和人道地对待难民、流离失所的人和移民,不论他们是何种形式的移民,并以国际合作精神支持接纳他们的城市,并考虑地方国情。我们认识到,尽管大量涌入城镇的人口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挑战,但同时也对城市生活有着显著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贡献。我们致力于在全球、区域、国家、省市和地方层面进一步加强国际移民和发展之间的协同效应,通过完善的规划,精准管理的移民政策,确保人们安全、有序,定期的迁移。同时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体系,使移民对城市产生正面贡献,并加强城乡联系。

29. 我们致力于加强国家和各级地方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如合适,加强其与其它公共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为所有人提供社会和基本服务,包括为最易受反复、旷日持久的人道主义危机灾害影响的群体筹集投资。我们致力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住房,以及使在城市环境中受危机影响的人获得体面、多产的工作机会。加强与地方社区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制定一套接地气的、持久的和有尊严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援助资金准确地发放到受影响的个人和群体,防止他们的发展衰退。

30. 我们认为,政府和公民组织有必要在武装冲突期间进一步支持韧性的城市服务。我们同时认为,有必要重申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完全尊重。

31. 我们致力于完善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住房政策,支持逐步实现所有人都有获得足够的住房的权力,这是拥有富足的生活的权利的一部分。解决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防止任意强行的拆迁,关注无家可归、处于逆境、低收入,以及残障人士的诉求。同时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标准,使群体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到这些政策的规划和实施中,包括住区的社会生产的过程中。

32. 我们致力于促进所有领域的综合、年龄和性别平等的住房政策和策略的发展,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医疗和社会融合领域;以及各级政府的住房政策发展,提供足够、能支付的、可达、资源高效、安全、有韧性、人脉广泛的和区位良好的住房,特别注意距离因素,以及加强与城市肌理和周边功能区域的空间关系。

33. 我们致力于促进安全、能支付的和满足不同收入社会群体的各种住房的供应。考虑社会经济因素,边缘化社区的文化整合,无家可归的人,和那些处于逆境的人,防止社会隔离。我们将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无家可归的人的生活条件,以促进他们全面参与社会活动,预防和消除无家可归,以及打击和消除犯罪。

34. 我们致力于无歧视、公平和合理地向所有人提供可持续的基本物质和社会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支付的且配备服务设施的土地、住房、现代、可再生能源、安全的饮用水和卫生设施、安全营养和足够的食物、废弃物处理、可持续交通、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信息和通信技术。我们致力于进一步确保这些服务是回应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移民、原住民和地方社区,以及其他处于弱势情况的群体的权利和需求的。关于这点,我们鼓励消除法律、制度、社会经济或物质上的壁垒。

35. 我们致力于在适当的政府,包括省市和地方政府层面促进土地稳定拥有权 保障,我们承认土地稳定拥有权 的多元化类型,并在土地和财产权连续的情况下,开发量身定做,年龄、性别和环境平等的解决方案。包括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特别关注女性的土地稳定拥有权 保障,因为土地是她们权利保障的关键。

36. 我们致力于改进城市和人类住区的适当措施,使残疾人能够与正常人一样进入城市的物质环境,特别是能进入公共空间,公共交通,住房,教育和医疗设施,能享受公共信息和通信资源,包括接触信息、通信技术和系统,以及能进入其他向给公众开放的设施,享受向公众开放的服务,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地区。

37. 我们致力于改善安全、包容、可使用、绿色和高质量的公共空间,包括街道、人行道、自行车道、广场、滨水地区、花园和公园等多功能区域,以促进社会互动和包容,人类健康和福祉,经济交流,以及不同族群与文化间的交流对话。并设计和管理,以确保人类发展,构建和平、包容和参与的社会,以及促进共享生活,沟通和社会的包容。

38. 我们致力于可持续地利用城市和人类住区的有形和无形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通过将城市、地区的政策和足够的投资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层面进行整合,从而维护和促进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场所,博物馆,土著文化和语言,以及传统知识和艺术,突出他们在恢复和振兴城市中的作用,作为一种加强社会参与和行使公民权的途径。

39. 我们致力于在城市和人类住区中创造一个可靠、健康、包容和安全的环境,供所有人生活、工作,参与到城市生活中,而不用担心暴力和恐吓,同时也将考虑妇女和女童,以及弱势群体。我们还将努力消除对妇女和女孩的有害行为,包括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甚至女性生殖器切割。

40. 我们致力于包容城市和人类住区的多样性,加强社会凝聚力,跨文化对话和理解,宽容、相互尊重、性别平等、创新、企业家精神、包容、认知和安全,和所有人的尊严,以及促进宜居性,培育充满活力的城市经济。我们也承诺,在日趋丰富和多元文化的社会里,采取措施来确保我们的地方机构提升多元化,和平共处。

41. 我们致力于在城市和人类住区中改进制度、政治、法律和财政机制,以扩大包容平台,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意义的全民参与决策、规划以及后续的流程,以及增强公民参与和共享供给和生产。

42. 我们支持各省市和地方政府履行其在加强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联系的关键作用,提供对话的机会,包括通过年龄和性别平等的方法,特别注意来自社会的所有领域的潜在贡献者,包括男性和女性、儿童和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原住民和当地居民、难民和流离失所者以及移民,不论是何种迁移状态,不能有基于人种、宗教、种族、或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

对于全人类永续的和包容的城镇振兴与发展机会?

43. 我们认为,持久的、包容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以及充分、众多的就业机会,体面的工作,是可持续城镇和区域发展的关键要素。城市和人类住区应当为人们提供公平的机会,以及健康、高效、繁荣和充实的生活。

44. 我们认为,城镇形态、基础设施和建筑设计是提高成本与资源效能的最佳驱动力,借助规模经济与集聚效应,提高能源利用率、可再生能源、抵抗力、生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城镇经济的永续发展。

45. 我们承诺发展充满活力的、可持续的、包容性的城镇经济,借助内源性潜力、竞争性优势、文化遗产和本地资源,以及高效灵活、韧性的基础设施,来促进持续包容的工业发展和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创造一个有利于商业、创新和创业的大环境。

46. 我们承诺加强能支付的和可持续的房地产和房地产金融(其中包括福利住房的建设)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促进房地产领域对于其他经济领域的生产力刺激作用。我们认为,房地产能促进资本集聚、收入增长、就业增长和储蓄增长,能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层面上驱动可持续和包容的经济转型。

47. 我们承诺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国家、省市和地方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各级政府、不同职能部门和各利益相关方的互联、合作、协调和对话。

48. 我们倡导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有效参与和合作,包括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公民组织、妇女和青年组织、以及残障人士、土著居民、专业人士的代表机构、学术机构、商会、雇主组织、移民协会和文化协会,以共同寻求城镇经济发展的机遇、明确和强调现有和潜在的挑战并加以应对。

49. 我们承诺支持将城乡功能融入国家和省市空间格局的区域系统、以及城市和人类住区系统,来促进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可持续管理利用,并确保可靠的供应价值链来连结城乡供需,以促进公平的城乡一体区域发展,缩小二者间的社会、经济和区域差异。.

50. 我们致力于倡导城乡互动与连接,通过加强可持续交通、技术与通信网络和基础设施,以城市和区域结合的规划工具为支撑,来充分挖掘这些领域的潜力,去增强生产力、社会、经济和区域合力、以及安全与环境的永续性。这应当包括城市和它周边、市郊、远郊和乡村的连结,以及可能情况下陆地与海洋的连结。

51. 我们承诺促进城镇空间格局的发展,包括运用城市规划设计方法来保障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可持续管理利用、适宜的集聚密度、多中心理念和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通过填充式发展或城市扩张的策略,来激发规模经济效应、强化食品体系规划、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城市适应力和环境永续性。

52. 我们承诺空间发展战略应考虑到对扩张型城镇改造给予适当的指导,通过规划来确保开放互通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可持续的人居密度、城市新建社区的建筑紧密设计与融合,并预防城市无序扩张与边缘化。

53. 我们承诺推进安全、包容、开放、环保和高质量的公共空间,将其作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持续发掘其杠杆潜力(包括地产价值)来不断创造社会与经济价值,并有助于商业、公共与私人投资和平等的工作机会。

54.我们承诺创造利用可再生且能支付的能源、持久高效的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以在可能的地点实现互联互通,减少低效交通所带来的财政、环境和公共健康负担、拥堵、空气污染、城市热岛效应和噪音。同时,我们也特别关注所有群体的能源和交通需求,尤其是贫困人口和非正式居住地的居民。我们也注意到,只有降低可再生能源的价格,才能使城市和人类住区有效地降低能源供应成本。

55. 我们承诺创造健康社会,促进得到适宜、包容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清洁的环境,尊重空气质量规范,如世界卫生组织等所提出的,建设公共基建与设施,如卫生服务,包括开放的性健康与生殖健康服务,以降低新生儿与产妇的死亡率。

56. 我们承诺恰地方提高经济生产力,为劳动力提供公平的收入机会、知识技能与教育机会,以塑造一个创新的、有竞争力的城市经济。要提高经济生产力,我们还需要在城市和人类住区中促进充分有效的就业、体面的工作和创业机会。

57. 我们承诺以适宜的方法在城市和人类住区中促进充分有效的就业、公平适宜的工作和创业机会,其中要特别关注以下人群的需求和潜力: 妇女、青年人、残障人士、土著和当地人群、难民与流离失所者、以及移民,尤其是最贫穷最无措的移民,以增加公平开放的合法收入途径。

58. 我们承诺在环境永续、共同繁荣、促进投资、创新与创业的原则下,创造一个积极、公平、负责任的商业环境。我们同时承诺应对地方商业团体所面临的挑战,全程扶持微型和中小型企业和合作体,尤其是在正式和非正式经济体中操作的社会和共享经济。

59. 我们承诺根据不同国情,肯定非正式经济体中的贫困劳动人口的贡献,尤其是妇女、城镇中的无薪、本地与移民劳动力。应当促进他们的创业与工作条件、稳定收入、法律与社会保障、技能培训、财产权、其他支持服务、以及提高话语权。要实现这些工人与经济单位的正规化,必须双管齐下,结合刺激与规范手段,同时维护和发展既有的商业生态。在正规化进程中,我们将顾及不同国家的国情、法律、政策、实践与战略重点。

60. 我们承诺维持并支持城镇经济体不断追求更高生产力,方法包括诸如:高附加值产业、追求差异化、技术升级、研究与创新,包括创造高质、体面并高效的工作、通过促进文化和创意产业、可持续旅游业、演艺业和遗产保护活动等等。

61. 我们承诺把握城市人口红利,为青年提供教育、技能培训和工作的机会,以此来增强城市与人类住区的生产力和共同繁荣。女孩与男孩、青年男女都是创造更好未来的主力军,有力的支持将激发他们的潜力,去成为自身和自身群体的主人翁。提供更多更好的机会让他们实际参与,对确保新城市议程的实施至关重要。

62. 我们承诺应对老龄化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空间影响,以老龄化趋势作为契机,来创造新的体面的工作和持久的、包容的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同时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环境永续和韧性城市发展

63. 我们意识到城市和人类住区面临前着所未有的威胁,包括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生态系统所面临的压力、污染、自然和人为灾害、气候变化及其引起的风险,削弱了为实现永续发展和结束贫穷在各个方面、以各种方式所付出的努力。考虑到城市人口变化趋势,以及这种人口变化趋势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中和人类使用资源和生态系统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整个社会的规划、融资、发展、建设、管理的方式对永续和韧性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且远远超出了城市的边界。

64. 我们也意识到世界范围内,尤其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中心及其居民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和其他自然和人为灾害的不利影响,包括地震、极端天气事件、洪水、沉降、沙尘风暴、热浪、缺水、干旱、水体和空气污染、媒介传播的疾病和海平面上升,跟其他地方相比,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地区、三角洲地区和小岛屿国家影响较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

65. 我们承诺加速城市和人类住区的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采用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和环境服务、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空气污染、推进降低灾害风险和管理的方式,如通过支持降低灾害风险策略、定期对自然和人为灾害所造成的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各种风险分级标准)。我们也将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改善全人类的健康和生活水准,措施包括保全环境的城市和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和基本的服务。

66. 我们承诺采取智能城市的方法,充分利用数字化、清洁能源和技术以及新兴交通技术,从而为居民提供更环境友好的选择,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提高城市提供服务的水平。

67.我们承诺推进建立并且维护更多连接性好、分布合理、开放、多功能、安全、包容、绿色、高质的公共空间,这样能够提高城市对抗灾害和气候变化的抵抗力、降低洪水和干旱风险、降低热浪、提高食品安全、营养、身心健康、居家和周边空气质量、降低噪音,促进有吸引力和活力的城市、人类住区和城市景观的发展,优先特有物种的保护。

68. 我们承诺特别关注于城市三角洲、沿海城市和其他环境敏感地区,强调生态系统作为交通、食品安全、经济繁荣、生态系统服务和韧性原材料供给源的重要性,采取适当措施,将其纳入可持续城市和区域规划和发展。

69. 我们承诺维护并且促进土地的生态和社会功能,包括支撑城市和人类住区的沿海地区。促进基于生态系统的解决方案来确保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使之不超过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我们也承诺促进可持续土地使用,确保城市扩张与适当的密度和紧凑相结合,预防过度紧凑化也限制城市扩张,并且确保不产生不必要的土地使用变化、确保有生产力的土地不流失、保护脆弱但重要的生态系统。

70. 我们承诺支持地方上的食品和基本服务供应,充分利用最近的资源。我们意识到依靠远距离供给能源、水、食物和物质会导致永续发展方面的挑战,包括容易受到服务供给干扰的影响。地方供给能够使居民更好的获得资源。

71. 我们承诺增强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包括土地、水(海洋、海水和淡水)、能源、材料、森林和食物。需要额外关注的是保全环境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废弃物、危害物(包括空气和存活时间比较短的环境污染物)、温室气体和噪音,并在此过程中考虑城乡连接、功能供给和价值链等因素对环境和持续性的影响,致力于朝着循环经济的方向转化,同时在面临新的和紧急的挑战时促进保护生态系统、生态再生和生态修复。

72. 我们承诺长期的城市和区域规划过程以及空间规划实践将包含综合水体资源规划和管理,从地方和区域尺度考虑城乡连续带的规划,且有利益相关方和群体的参与。

73. 我们承诺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修复城市、城市周边和农村地区水资源,降低废水的产生并进行中水回用,降低水资源流失,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存储、保留和补给,并考虑到水循环系统。

74. 我们承诺促进保全环境方式的废弃物管理,通过废弃物减少、重新利用和循环三原则降低废弃物的产生,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填埋,当废弃物无法循环时采取化废为能的方式使其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我们进一步承诺通过改善沿海地区废弃物和废水管降低海洋污染。

75. 我们承诺推进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发展可持续、可更新、能支付的能源、节能型建筑和施工规范,促进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对于降低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保障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有助于创造体面的新工作岗位,改善公共健康和降低能源供给成本。

76. 我们承诺可持续使用自然资源,关注原材料和建筑材料(混凝土、金属、木头、矿物和土地)的资源效率,建立安全的材料回收和循环利用设施,促进可持续建筑和韧性建筑的发展,优先使用当地的、无毒的、可循环使用的材料、无铅油漆和涂料。

77. 我们承诺增强城市和人类住区的韧性,包括发展高质量的基础设施和空间规划,采取并且实施《2015-2030减灾害风险仙台行动框架》中提出的综合性、年龄和性别平等的政策、规划和基于生态系统的方法,在所有层面主流化整体的、基于数据的灾害风险降低和管理,降低漏洞和风险,尤其是危险易发的正式和非正式居区,如贫民区。使家庭、社区、机构和服务组织能够对灾害带来的影响做准备、及时应对、适应并且能够迅速的恢复,也包括灾害带来的冲击和潜在压力。我们会促进推动韧性的、资源有效的基础设施,这样能够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包括贫民区和非正式居区的重建和更新。我们也会推进贫民区和非正式居区所有存在风险的房屋改造和加强它们抵御风险的能力,使这些地区能够具备和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要求一致的抗风险能力。

78. 我们承诺支持从应激性的模式转到更积极的基于风险、所有灾害、全社会参与的方法,比如通过提高公众对风险的意识和促进风险事前防范的方法来预防风险和提高风险韧性,同时确保及时、有效的地方应急措施,考虑到受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影响的居民的切身需求。措施包括在灾后恢复过程中考虑到“重建得更好”原则,结合韧性建筑、环境和空间的方法,从灾害中得到经验和教训,以及在未来规划中考虑到新的风险。

79. 我们承诺促进国际、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和降低气候变化的影响,支持城市、人类住区、他们的居民和所有地方利益相关方作为重要的行动执行者。我们进一步承诺支持所有部门提高抗风险韧性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措施应该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巴黎合约的目标一致,包括相对于前工业水准控制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在2摄氏度以内,争取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气温升高在1.5摄氏度以内。

80. 我们承诺支持中长期适应规划过程,以及城市级别的气候脆弱性和影响评估,以为建设城市居民韧性的适应性规划、政策、项目和行动计划提供信息支持,包括使用基于生态系统的适应性方法。

B.有效的实施

81. 我们意识到,实现《新城市议程》中的“转型承诺”需要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建立授权政策框架,需整合城市空间发展的参与式规划和管理、有效的实施措施,还需辅以国际合作,以及能力发展措施,如各级政府间最佳案例、政策和项目共享。

82. 我们邀请联合国系统内以及多国环境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和地方组织机构,发展合作伙伴、国际和多边金融机构、地区发展银行、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强化它们的城乡发展战略和项目,在可持续城镇化中应用整合的方法使《新城市议程》的实施成为主流趋势。

83. 如《2030永续发展议程》第88条所提出的,我们亦强调,有必要在永续城市发展的领域内,在全系统政策规划、实施和上报框架下,改进联合国全系统范围的合作与协调。

84. 我们强烈敦促各国停止颁布或启用任何单方的、有悖于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阻碍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充分发展的经济、金融或贸易措施。

建立城市治理结构:竖立支持性框架

85. 我们认可2007年联合国人居署管理委员会采纳的《分权与基础服务国际导则》中所提到的原则和战略。

86. 我们将在包容性、可实施性、参与性的城市政策中巩固《新城市议程》的有效实施成果,以适当的方式推广城市和区域的永续发展成为主流,这也是整合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一部分,同时将辅以来自国家、省市地方法律与规范框架的支持,以确保上述措施与透明、问责的金融机制充分挂钩。

87. 我们将通过多级征询机制,通过对各级政府职能范围、工具和资源的清晰定义,加强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

88. 我们将确保各行业、领域的政策目标和措施之间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将体现在不同层级和规模的行政层面,跨越行政界线,并考虑适当的功能性区域,尤其在乡村发展、土地使用、食品安全和营养、自然资源管理、公共服务提供、水和卫生设施、健康、环境、能源、住房和机动性政策领域。此承诺旨在强化城镇化整体推进方法,实施据其产生的整合性城市和区域规划战略。

89. 我们将采取措施,在平等和非歧视原则基础上建立法律和政策框架,使执政政府能更有效地实施国家城市政策,加强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的能力,确保基于辅助性原则的适当财政、政策和行政分权。

90. 我们将在符合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支持能够强化省市和地方政府有效实施地方及大都市多层级治理举措的能力,使其治理基于区域的功能性,而非限于行政界线划分;我们将确保各级地方政府参与决策,致力于为各级政府提供必要的权力和资源,以助其应对重大城市、大都市和区域问题。我们将加强大都市管理,即包容的、涵盖法律框架的可靠财政机制、可持续的借贷管理等。我们将采取措施,改善妇女在所有领域的完全、有效的参与和公平权利,乃至其在各决策层,包括地方政府中的领导地位。

91. 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我们将支持地方政府决定其行政及管理结构,使各政府行为适应地方需求。我们鼓励适当的法规框架,并支持地方政府与社区、公民组织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共同发展和管理基础服务和基础设施,使之能够保障公众利益,并对具体目标、责任和问责制度做出清晰定义。

92. 我们将在城市和地区政策制定的所有阶段,包括从概念到设计、预算、实施、评估和评审的规划全过程中,推广参与式、年龄和性别平等的方法。这种方法将根植于各级政府与公民组织之间的新合作形式,措施包括基础广泛、资源充足的永久机制、合作平台和向所有人开放的咨询系统,并使用信息与通讯技术以及可获得的数据方案。

城市空间发展的规划与管理

93. 我们认可2015年4月联合国人居署管理委会第25次会议所采纳的《城市与区域规划国际导则》中的城市和地区规划的原则和战略。

94. 我们将实施整合性规划,这种规划的目标为平衡近期需求和远期期望,如高竞争力经济、高品质生活和永续的环境等。我们也将致力于建设规划中的韧性,使规划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我们将实施这些规划并对其进行系统性评估,同时努力利用科技创新优势,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95. 我们将支持整合性、多中心、重平衡的区域开发政策和规划的实施,鼓励不同规模的城市和人类住区之间的合作与互助支持,强化中小型城市在改善食品安全与营养以及提供可持续、能支付的、足够、韧性、安全的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中起到的作用。我们将在城乡结合区范围内加速有效的贸易联系,确保小规模农、渔民能与各省市、地方、国家、地区和全球价值链及市场连接起来。我们也将通过建设地方市场与商业网络,使之作为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和食品安全的措施,支持城市农业与养殖,支持负责、可持续的地方消费和生产活动,支持社会互动。

96. 我们将支持可持续城市和区域规划的实施,包括城市-地区和大都市规划,以鼓励不同规模的城市地区间,以及与城市与周边城乡环境间,包括跨边界地区,的协同与互动。我们将支持可持续的地区基础设施发展,促进可持续经济生产力,促进城乡结合地区的公平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将促进城乡合作关系和基于功能性区域和城市地区的市际合作机制,这也是落实市级和大都市级行政任务、履行公共服务、促进地区和区域发展的有效措施。

97. 我们将促进有规划的城市扩展、城市填充、优先重建、再生和城市地区的改造,包括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的更新,提供高质量的住房和公共空间,促进涉及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式整体推进方法,避免空间隔离,社会经济隔离,以及绅士化,保留文化遗产,预防和遏制城市蔓延。

98. 我们将促进整合性的城市和区域规划,包括基于公平、高效和可持续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利用、紧凑、多中心、适宜密度和连通性、空间多用、建成区域的混合社会经济功能等原则的城市扩展规划,以防止城市蔓延,减少通勤带来的挑战与需求,减少人均服务交付成本,控制人口密度,调控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

99. 我们将支持可加速社会融合的城市规划战略的落实,此类战略向所有人开放高质量基础服务和公共空间的,提出能支付的住房方案,从而加速社会融合,加强安全保障,有利于社会和代际互动以及多样性的实现。我们将逐步建立适当的培训和支持项目,支持居住在城市暴力高发地区的社会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团体。

100.我们将支持建立精心设计的、向所有居民开放、安全、包容、可达、绿色和高质量的公共空间和街道网络;达到无犯罪和暴力,包括无性骚扰或性暴力;能从人的尺度和度量考虑,最大化地将临街底层建筑商用,以促进地方正式和非正式市场和商业的发展,促进非营利的社区活动,使人们进入公共空间,加强适宜步行和骑行的环境建设,最终提升居民健康和幸福度。

101.我们将在年龄和性别平等的城市和地区发展规划过程中整合对减少灾害风险、应对和缓解气候变化影响的考虑和措施,包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灾;提倡空间、建筑、建筑物、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设计注重韧性和气候效益,提出以自然为本的解决方案,促进跨部门的合作与协同,加强建设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减灾措施及灾害应对方案的能力,如根据公共设施的位置进行当前与未来的风险评估,制定充分的应急和疏散流程等。

102.我们将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和设计的能力,为国家和地方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规划师提供能力培训。

103. 我们将在制定城市战略和倡议时整合包容性措施,这些措施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安全、犯罪和暴力预防,包括预防恐怖主义和倾向于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促成地方社区和非政府力量的参与。包容性措施将包括考虑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考虑公共安全发展中的弱势群体和文化因素,如由于认为某些特定群体本身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属性,预防和打击对某些特定群体的污蔑。

104.我们将通过强有力的包容性管理框架和问责机制加强与法律要求的契合度,以处理土地登记与管理,采用透明、可持续的管理和土地使用、财产登记和健全的财政制度。我们将通过多种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和利益相关方研发和使用基本土地库存信息,如通过地籍、估值、风险地图、地价与房价记录等,并依据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民身份、地理位置和其他在国家范围内相关的特征,创立高质、及时、可靠的分类数据库。这类数据对于评估地价变化是必需的,同时也要确保数据不被用于歧视性土地使用政策的制定。

105. 我们将促进充足住房权利的逐步实现,这是最低生活保障权的组成部分。我们将制定并落实各级住房政策,采用参与式规划,并遵循辅助性原则,以保证国家、省市和地方发展战略、土地政策和住房供应之间的一致性。

106. 我们将促进基于社会包容、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原则的住房政策。我们支持对服务于能支付的和可持续的住房的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包括在城市中心和城乡结合地区配备足够的基础设施,鼓励多种收入形式的发展以提升社会包容性和凝聚力。

107. 我们鼓励可促进多样性、能支付的和可持续的住房方案发展的政策、工具、机制和融资形式,包括租金和其他土地稳定拥有权方案,以及合作式方案,如联合住房、社区土地信托,以及其他形式的集体土地稳定拥有权 ,这些方案可应对个人和社区的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改善住房,尤其是低收入群体住房的供应,防止出现隔离和任意的强制拆迁,预防出现居民流离失所,提供有尊严和适当的再分配。措施将包括支持增量房和自建方案,并特别关注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的更新项目。

108. 我们将支持旨在加强地方因素与住房措施结合的住房政策,主要通过强化教育、就业、住房和医疗健康之间的密切联系,防止出现排斥和隔离现象。此外,我们将通过专门的政策和有针对性的主动融入政策来解决无家可归的问题,比如综合的、包容的和可持续的住房第一项目;同时消除引起这一现象的歧视行为。

109. 为了在财政和人力资源分配方面实现贫民区和非正式居区的更新,或尽可能预防贫民区的形成,我们将考虑增加财政和人力资源分配,采取不仅限于物质和环境改善的战略,以确保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能融入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等方面。这些战略应包括,如适用,获取可持续、足够、安全和能支付的住房;基本社会服务;安全、包容、可达、绿色、高质量的公共空间;提升土地稳定拥有权 保障和规范,采取冲突预防和调停的措施。

110. 我们将支持旨在减少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居住人口比例,明确和强化包容、透明的监控系统的努力,并把先前用于改善贫民区和非正式住区居民生活条件的费用考虑在内。

111. 我们将支持在住房部门制定充分且可执行的规定,包括韧性建筑规范、标准、开发许可、土地使用章程和条例、规划法规,打击和预防投机行为、流离失所和任意强拆,确保可持续、高质量、能支付的、健康、安全、可达、能源和资源效益和韧性。我们也将促进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做基于高质量、及时、可靠的分类数据的住房供应和需求的差异分析,并考虑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层面因素。

112. 我们将促进以住房和人们需求为战略中心的永续城市发展项目的落实,优先考虑地理位置优越、分布均衡的住房计划,以避免分离于城市系统的边缘化或孤立的大规模住房开发;我们不区分这些住房计划所源自的社会和经济板块,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解决方案。

113. 我们将采取措施改进道路安全并将其整合到可持续机动和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设计中。通过提升认识的举措,我们将促进《联合国道路安全十年倡议》中所呼吁的安全系统方法,尤其将关注所有妇女、女童、儿童、青年、老年人、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需求。我们将采纳、实施并强化相关政策和措施,以积极保护和提升行人安全和骑行者的机动性,以实现更长远的健康目标,尤其是在防止受伤和非传染性疾病方面;考虑到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中超高比例、且不断增加的摩托车车祸致死和受伤案例,我们也将努力制定和实施综合性的摩托车安全法规和政策。我们将优先改善每位儿童上学途中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114. 我们将促进所有人使用安全、年龄和性别平等、能支付的、可达、可持续的城市机动、地面和海上交通系统。通过在城市和区域的总体规划中结合交通和机动规划,提升大范围内的交通和机动方案,使所有人都能有意义地参与城市和人类住区中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因此,对下列项目的支持尤为重要:

(a) 为公共交通以及非机动车方案,如步行和骑行,大量增加安全、有效、能支付的、可持续且可达的基础设施,将非机动交通优先于机动交通考虑;

(b) 采用公平的“交通导向开发(TOD)”,将流离失所现象最弱化,尤其对于贫困人口,并以能支付的、多种收入模式的住房和多种工作和服务为特征。

(c) 采用更好、更协同的交通-土地使用规划,从而减少通勤和交通需求,加强城市、城郊和农村地区之间的连接,包括水路、交通和机动性规划,尤其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沿海城市中的小岛;

(d) 提倡可提升产品和服务可接入性的城市货运规划和物流理念,将环境和城市宜居性的影响最小化,而将它们对长期、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化。

115. 我们将采取措施制定国家、省市和地方的相关机制和普适框架,以评估城市和大都市交通计划的广义利益,包括对环境、经济、社会和谐、生活质量、可达性、道路安全、公共健康,尤其是气候变化举措的影响。

116. 我们将支持基于可持续的国家城市交通和机动政策的机制和框架, 旨在帮助城市和大都市地区实现可持续、开放、透明的采购和交通及机动服务规范,包括可采用实现机动服务共享的新技术,以及地方政府和交通及机动服务供应商之间的明晰、透明、可问责的契约关系,如数据处理服务,其能进一步保障公共利益、保护个人隐私和明确双方义务。

117. 我们将促进交通和城市及区域规划部门之间的更好协作,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层面对规划和政策框架形成共同理解;措施包括可持续的城市和大都市交通和机动规划。我们将支持省市和地方政府拓展实施此类规划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

118. 我们将鼓励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开发和拓展融资工具,使之能够改善交通和机动基础设施和系统,如大众捷运系统、综合交通运输系统、航空和铁路系统、安全、充分的人行和骑行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和运输系统中的技术创新,旨在减少交通拥堵和污染,同时提高效率、连接性、可达性、健康和生活质量。

119. 我们将促进对保护性的、可接入和可持续的水、卫生设施、卫生保健、排水、固废管理、城市给排水、减少空气污染、雨水管理的基础设施和服务系统的投资,旨在加强保障处理与水相关的灾害和健康问题,确保所有人可公平获得安全和能支付的饮用水,所有人可公平获得足够的卫生和保健设施;杜绝随地大小便,尤其关注处于弱势条件下的女性和女童的需求与安全。我们将寻求确保这类基础设施可适应气候变化,并成为城市和地区发展规划中的整合部分,尤其包括住房和机动规划,并以特别的形式实施,尤其考虑到创新、资源节约、可达、特定背景和文化敏感的可持续方案。

120. 我们将致力于为公共用水和卫生设施装备实施可持续的水管理系统的能力,包括可持续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维护,措施包括能力发展,其旨在逐步消除不平等,使所有人可普遍、公平地获取安全、能支付的饮用水,使所有人可公平使用足够的卫生和保健设施。

121. 我们将确保能支付的、可靠、现代的能源服务的可接入性,措施包括加强能源节约和使用可持续的可更新能源,支持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努力;将它们应用于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和服务,如适用,利用它们对地方基础设施和规范的直接控制,以加强控制终端用能部门,如住宅、商业和工业建筑、工业、交通、废弃物处理和卫生等部门。我们也鼓励采用建筑性能规划与标准、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能效标识、现有建筑改造、政府能源采购政策,以及其他形式的政策和规范,以实现节能目标。我们还将优先考虑智能电网、区域能源系统、社区能源规划,以改善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之间的协同作用。

122. 我们将支持分权后的废弃物处理决策,以促进可持续的废弃物管理系统的普及。我们将支持促进供应商责任延伸制度,包括废弃物产生者和供应商参与城市废弃物管理系统融资,参与降低废弃物流的危害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通过更好的产品设计提高回收率。

123. 我们将推进城市和区域规划整合城市居民对食品安全和营养的需求,尤其针对城市贫困人口,旨在终结饥饿和营养不良的情况。我们将促进城市、城郊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食品安全和农业政策之间的协同,以适当和能支付的方式加速食品的生产、存储、运输和销售,以减少此过程中的食品损失。我们将进一步促进食品政策与城市地区的关于能源、水、健康、交通和废弃物的政策--如保持种子的基因多样性并减少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减少浪费。

124. 我们将在包括总体规划、分区导则、建筑规范、海岸管理政策、战略发展政策等规划工具的采用中考虑文化因素,并将其作为城市规划与战略的优先点,这将保护有形和无形的多元文化遗产和风貌,并能保护它们免受潜在的城市发展的破坏性影响。

125. 我们将支持以文化遗产撬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并实现文化遗产在促进公众参与和责任承担中的作用,促进对建筑古迹和遗址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利用,以通过尊重历史的修复和改造创造新价值。我们将鼓励土著居民和地方社区参与促进和传播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知识,保护传统语言及表达形式,措施可包括采用新的技术和工艺。

实施的手段

126.我们认识到《新城市议程》的实施需要有利的环境和广泛的实施途径,包括基于共同同意条款下在科学,工业,创新和加强的知识交流、能力发展和财政资源的调动,考虑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承诺,利用一切可用的传统的和创新的资源,这些资源来自全球、地区、国家、省市和地方,乃至跨国合作和政府不同层面合作的加强、私营部门、公民组织、联合国体系和其他的部门,基于平等、没无歧视、互信、对人权的尊重和对特别是最贫困和最脆弱的人口的团结的基础上。

127.我们重申关于在《2030永续发展议程》和《亚的斯亚贝巴发展筹资行动议程》中提到的落实措施的承诺。

128.我们鼓励联合国人居署、其他的联合国计划、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密切结合成员国家、地方政府、主要集团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通过动员专家,为《新城市议程》和城市尺度的永续发展目标的实施做出有实证的实践指导指南。我们建立在人居III大会的成果基础上、从包括区域和专题会议的筹备工作中吸取经验。除此之外,我们注意到,在这个背景下,有价值的贡献还有世界城市运动、人居III合作伙伴联合国大会和全球土地工具网络。

129.我们强烈建议联合国人居署继续发展其规范性知识,为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在永续城市发展得设计、规划和管理上提供能力发展和工具。

130.我们意识到在当前的城市政策和策略指导下的城市永续发展,可以适当地从多个层次有利环境支持的综合财政框架中获利。我们承认,确保所有的实施金融手段被尽可能的,牢固的嵌入到相关的政策框架和财政分权的过程的重要性和充分的能力在各个层级上发展的重要性。

131.由于每个国家针对其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面对的首要任务不同,需要采用特殊的工具和必要的机制来完成永续城镇化发展,我们提倡环关注城市语境的城镇化财政措施和用于加强各级政府金融管理能力的措施。

132.我们认识到,在所有国家,国家所有制原则下对的公共政策和国内资源的动员和有效利用是我们追求包括《新城市议程》实施的永续城镇化的核心。我们将调动国内生资源和通过城市化带来的利益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公共和私人投资的催化效用和最大影响,用以改善促进城市发展的财政条件和额外资源的开放性。

133.我们呼吁企业发挥其创造力和创新力来应对城市中永续发展所面对的挑战。我们承认,私人商业活动、投资和创新是生产力的主要动力,包容性增长和创造就业和私人投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以及稳定的国际金融体系,是发展的基本要素。

134.我们将支持发展适当的政策和能力,如通过符合国家政策的多用途地籍,地方税费和服务费,使省市和地方政府登记和扩大其潜在的收入基础,同时避免妇女和女童,儿童和青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土著民族与地方社区和贫困人口受到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135.我们将适当地根据地方需要,优先级,功能,任务要求,以及绩效激励政策,促进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健全和透明的财政转移制度,为地方提供足够的、及时的和可预测的资源,以提高地方的能力,增加其收入和管理费用。

136.我们将支持纵向和横向的财政资源分配的模式的发展,以减少在全国各地区,在城市中心,以及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不平等,以及促进综合和平衡的领土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强调提高支出和资源分配数据的透明度,作为一种评估公平和空间整合进展的工具。

137.我们将推广最佳实践案例,以捕捉和分享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投资的带来的土地和财产价值的增加。在适当的地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土地完全私有化和房地产投机,如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政策。我们将加强财政系统、城市规划和包括土地市场法规在内的城市治理工具之间的联系。我们将努力提供土地财政以避免导致不可持续的土地使用和消费。

138.我们将支持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实施透明和可靠的费用控制工具来评估地方投资和项目的必要性和影响。这也应当基于立法控制和公众参与,以适当的支持公开、公平的招标过程,采购机制和可靠的预算执行,以及预防性反腐措施以促进诚信、责任、有效管理,并获得符合国家政策的公众财产和土地。

139.我们支持创造健全的法律和监管机制,以达到可持续的国家和城市借贷。这也需要在可持续的债务管理的基础上,受到适当的收入和能力的支持。这种支持通过地方的信用手段以及适当的情况下扩大的可持续的市政债务市场来实现。我们会考虑为城市融资建立适当的金融中介机构,如国际、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发展基金或开发银行,也包括混合融资机制,用以促进公共和私人的,国家的,和国际融资。我们将致力于推进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风险化解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以管理汇率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刺激私营部门和家庭参与到城市永续发展和能力建设中。

140.我们将支持适当的经适房等金融产品的发展;鼓励多元化的多边金融机构的参与,区域开发银行和发展金融机构;合作机构;私营贷款机构和投资者,合作社,放债人,以及小额信贷银行来投资各种形式的能支付的房和保障房。

141.我们也会考虑建立、城市和区域的交通设施和服务的基金。这基金将基于多种资金来源,从政府资助到来自其他公共机构和私营部门的贡献,以确保协调各方干预和责任。

142.我们邀请跨国多边金融机构、区域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机构,包括通过创新财政机制,对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新城市议程》的项目和计划提供财政支持。

143.我们支持不同的多边基金的参与,包括绿色气候基金(the Green Climate Fund)、全球环境基金(the 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适应基金(the Adaptation Fund),其中包括在商定的程序框架内,为区域和地方政府确保适应气候变化和减缓规划、政策、计划和举措而保护资源的气候投资基金(the Climate Investment Funds),我们将协同区域和地方金融机构,适当发展气候金融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和建立适当的机制来识别催化财政工具,在任何国家现有的框架下,以确保各级政府的财政和可持续债务。

144.在城市和人类住区,针对气候和灾害风险,我们将探索和发展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与保险和再保险机构和其他相关各方的合作,以及保障地方居民的住所和经济需求,而对于城市和大都市的基础设施,建筑,和其他城市资产的投资。

145.我们支持国际公共财政的使用,如政府开发援助(ODA),此财政旨在催化动员所有可用的,包括公有的和私有的额外资源,为城市与区域的永续发展,包括为意识到国际公共财政在补充国家动员国内资金,特别是缺乏地方资源的贫困地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的潜在的国际投资者降低风险。

146.我们将扩大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三角合作,以及国际合作的机会,省市和地方间、分权体系间和城市间的合作,以适当的促进城市永续发展,我们将建设政府能力,并促进城市各层级以及各相关方在城市解决方案和相互学习上的交流。

147.为促进城市永续发展,我们会促进地方能力发展,以此作为多层面手段的发展,结合个人、社会和机构的能力来制定、实施、加强管理、监控和评估、公共政策,并显示各级的利益相关方和机构的能力。

148.我们将促进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的能力建设。包括地方政府协会,妇幼组织,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原住民和当地居民,以及弱势群体的机构,以及致力于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参与到城市与区域发展决策中来的公民组织、学术界,和研究组织和机构治理过程的研究机构。

149.我们将支持地方政府协会成为政府能力发展的促进方及支持者,他们应认识到并适当加强自身在城市政策和发展重点的全国性磋商中的参与度,以及省市和地方政府、公民组织、私营部门、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基于其现有网络的合作,通过在全球,区域,国家和各级地方各层面的学习,相关项目的合作,以及如城市间的合作等协作行动的方式,实行能力发展计划,包括建立实践者网络和科学政策互动实践。

150.我们特别强调在科学,技术与有利于城市永续发展的革新方面的合作及知识交流的必要性,全面统筹,协调和协同建立于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Addis Ababa Action Agenda)并通过2030永续发展计划(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推进的技术促进机制(Technology Facilitation Mechanism)。

151.我们将促进能力发展计划去帮助省市和地方的财政规划及政府治理,稳固各级机构之间的协调,包括对环境的敏锐关注和反腐败措施,包括透明和独立的监督、会计报告、审计、采购、监控过程,其中,审查地区和国家的表现和履约,特别要注意年龄和性别平等的预算编制以及会计流程和记录的改进及数字化,有助于达成目标导向的方法,并建立中长期的行政和技术能力。

152.我们将运用合法收入和融资工具,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推进政策制定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能力发展计划,注重价值获取的法律和经济基础,包括土地价值增量的量化,获得和分配。

153.我们将在城市发展进程中提升多方伙伴关系的系统应用,酌情制定明确和透明的政策,财政和管理框架及程序,并为多方伙伴关系制定规划准则。

154.我们认识到自愿合作倡议,伙伴关系及合作联盟具有显著的贡献。它们的创立将促进《新城市议程》的落实,这些新议程将旨在突出最佳实践和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包括促进地区实体,省市和地方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合作共建网络。

155.我们将促进能力发展举措,以加强和巩固妇女和女童,儿童和青年,老年人和残疾人,原住民和地方社区,以及弱势群体在塑造治理流程,参与对话,促进和保护人权及反对歧视方面的技能,以确保他们更有效的参与其所在城市和地区的发展决策。

156.我们将推动国家信息通信技术政策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以及以公民为中心的数字治理工具的发展,利用科技创新,包括能力发展计划,以使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公众开放,包括妇女,儿童和年轻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它弱势群体,使他们能够发挥和行使公民责任,扩大参与和促进负责任的治理,以及提高效率。使用数字平台和工具,包括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将鼓励从长期角度出发,改善对综合城市和区域规划及设计,土地管理和运营,并获得城市和大都市服务。

157.我们将支持科学,研究和创新,包括聚焦社会,技术,数字与基于自然的创新,增强在城市和区域规划及政策制定方面的科学政策互动,以及制度化信息,知识及专业技术的共享和交换,包括收集、分析、标准化和传播基于地理位置的、社区收集的、高质量的、及时可靠的以收入、性别、年龄、种族、移民身份,是否残疾,地理位置和其他国家、省市和地方环境的相关特征分类的数据。

158.我们将加强在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的数据和统计能力,以有效监测城市永续发展政策和战略的实施所取得的进展,给决策和适当的审查带来反馈。《新城市议程》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自查的数据采集程序应主要根据国家,地区和地方的官方数据源以及其他的适当的数据来源,同时,它们还应是公开,透明,并符合尊重隐私权和所有人权义务和承诺的目的。一个全球性的以人为本的城市及人类住区的定义有望支持这项工作。

159.我们将支持并加强国家和各级国家、省市和地方在数据采集,测绘,分析和传播方面的能力,以及促进询证治理,建立一个共享的知识库,使用在全球可比以及本地产生的数据。这些数据通过包括人口普查,家庭调查,人口登记,社区为基础的监控流程和其他相关资源获得,并按收入,性别,年龄,种族,民族,移民身份,是否残疾,地理位置和其他国家、省市和地方环境的相关特征数据进行分类。

160.我们将鼓励创新,升级,和开放的,用户友好的,可参与共享的大数据平台的提升。此大数据平台应利用现有的技术和社会工具在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和包括非政府组织及人群在内的利益相关方之间传输及共享知识,通过电子政务,辅助信息和通信技术,地理空间信息管理,加强有效的城市规划和管理,提升效率并增强透明度。

C. 随访和回顾

161. 我们将定期对新城市议程进行随访和回顾,确保整个新议程在国家级、区域级和全球级别一致,以包容的形式对新议程的有效及时实施、市民的问责和透明性进行追踪、影响评估和保障。

162. 我们鼓励对新议程开展自愿的、国家主导的、开放、包容、多层次、参与式、透明的随访和回顾。考虑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能做的贡献,以及联合国系统、区域级和次区域组织、专业团体和利益相关方的贡献;整个过程应该是连续的,目的是创造并且增强不同利益相关方间的合作,并促进城市方案交流和分享学习。

163. 我们承认地方政府在《新城市议程》随访和回顾各个层面作为合作伙伴的重要性,我们鼓励省市和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之间开展合作,以恰当的方式在地方层面开展随访和回顾,包括通过相关的组织和合适的平台。适当的时候,我们也会考虑增强地方政府进行参与的能力。

164. 我们强调,《新城市议程》的随访和回顾必须和《2030永续发展议程》紧密连接,在执行过程中确保协调和连贯性。

165. 我们再一次确认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的作用和专业知识,在其职权范围内,作为永续城镇化和永续人类住区的焦点,与其他联合国机构合作,认识永续城镇化与永续发展、降低灾害风险和气候变化之间的联系。

166. 我们请联合国大会要求秘书长,结合各国、相关的区域和国际组织的自愿参与,每隔4年对《新城市议程》的落实进行报告,因此第一份报告应在第72次会议上提交。

167. 此报告将对《新城市议程》和其他国际认可的、与可持续城镇化和人类住区相关的目标与任务的执行过程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此分析基于国家政府、省市和地方政府、联合国人居署、其他联合国机构以及利益相关方为支持《新城市议程》的落实所采取的行动,分析也会参考联合国人居署管理委员会的报告。此报告应尽可能地结合多边组织的数据,若可行,争取公民组织、私营部门和学术界的参与。它应基于现有的平台和过程,如由联合国人居署召开的世界城市论坛;应避免重复,并且对地方和国家的情况、立法、能力、需求和优先事项予以考虑和支持。

168. 此报告的编制将由联合国人居署召集,并和其他联合国机构开展紧密合作,确保包容的、包含联合国全系统协调过程。此报告将会通过经济和社会委员会递交到联合国大会,也可在由联合国大会主办的其他高级政治论坛上宣读,目的是确保其与《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之间的连贯性、协调性和合作关系。

169. 我们会继续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倡导和宣传活动来加强动员工作,通过类似于世界人居日和世界城市日等现有的举措和建立新的举措来动员,并从公民组织、市民和利益相关方中得到支持,进一步确保《新城市议程》的执行。我们强调参加地方政府世界大会的省市和地方政府代表在参与《新城市议程》的随访和回顾中的重要性。

170. 我们重申联合国大会决议A/RES/51/177、A/RES/56/206,、A/RES/67/216、A/RES/68/239和A/RES/69/226;以及包含A/RES/31/109和A/RES/32/162的其他相关决议。我们重申内罗华联合国人居署总部的重要性。

171. 我们强调联合国人居署作为在、联合国系统内可持续城镇化和人类住区的焦点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包括《新城市议程》的执行、随访和回顾,以及和其他联合国机构之间的合作。

172. 为宣扬《新城市议程》并增强到联合国人居署的工作效率,我们要求大会秘书长在联合国大会第71次会议上提交一份有关联合国人居署的基于实证和独立原则的评估报告。评估的结果应该包含提高联合国人居署有效性、效率、可靠性和监督建议,因此需要分析如下几个方面:

联合国人居环境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任务。

联合国环境署的管理结构是否实现更有效、更强问责、更透明的决策,是否考虑了替代方案,包括其管理委员会会员成分的广泛性。

联合国人居署、国家、省市和地方政府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以挖掘合作伙伴的全部潜力。

联合国人居署的财政能力。

173. 我们决定举行为期2天的联合国大会高层会议,联合国大会第71次会议的大会主席召集,高层会议将讨论如何有效执行《新城市议程》,以及联合国人居署在这方面的定位。此高层会议将讨论最佳案例、成功示范以及报告中提到的措施。会议总结报告作为独立评价报告,其所包含的建议将被提交给第72次联合国大会的第二次委员会,作其在相关议程年度决策中执行方案的参考。

174. 我们鼓励联合国大会考虑在2036年召开第4届联合国住房和可持续城市发展大会,评价和巩固《新城市议程》落实的成果,这也是《新城市议程》的新政治承诺的要求。

175. 我们要求秘书长在2026年做依据上述166条所形成的四年报告中评估《新城市议程》自采纳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和面临的挑战,并且明确进一步解决这些挑战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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