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检讨与修订(2004)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检讨与修订(2004)

项目地点: 深圳

完成情况: 2002.03~2004.03编制完成

获奖情况: 2005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二等奖,2004年深圳市第十一届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

主要设计人员: 黄林、徐建杰、覃原、邱晓燕、王泽坚、王召森、方煜、朱文华、梁峥、郭启华、商静、陈郊、陆巍、宋婉君

项目简介:

项目任务:

在深圳的规划体系中,《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 深标”)是指导全市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最重要、最全面系统的地方性综合技术规范,在深圳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深标》自1990年初订试行,经过1997年的全面修订后正式颁布实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与时俱进和逐步完善的过程。2002年,深圳市提出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标,为应对新的发展形势和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委托深规院和我院联合开展对《深标》新一轮的检讨和修订工作,从结构体系到具体内容上对原《深标》(SZB01-97)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

该项工作历时两年,经过了前期调研、专家研讨与评议、公众展示与意见咨询、部门意见征询等四个阶段,于2004年初完成修订稿,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后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项目思考与技术特点:

本版《深标》根据新时期要求以及适度超前的理念,秉持先进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可操作性和综合性等原则开展;既注意保持与国家强制性规划标准的协调一致,又充分考虑深圳市场经济相对超前发展等特点,强调现实可行性,并与其它行业规范与标准相协调。在编制过程中参考借鉴了美国、日本、香港及台湾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同类技术标准,以求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和准则接轨。

编写组始终注意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将统筹城乡、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思路贯穿于整个修订工作过程中,并在技术标准各个章节和各个条款的修订中加以具体落实。

在修订工作中,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和探索:一、建立特区内外统一的规划标准体系,体现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的规划思路;二、优化城市用地分类标准,细化公益性用地分类,粗分商业经营性用地;三、以常住人口为基础配套公共设施,对公益性和经营性设施进行分类指导;四、提高道路建设标准和停车标准;五、完善优化市政基础设施标准,适应专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需要;六、强化建设生态型城市的目标,提高全市绿化标准,并严格保护非建设用地;七、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科学地控制住宅间距;八、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定。


主要内容:

本版《深标》包括四大部分共19章:第一章为总则,第一部分为城市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和城市绿地共6章;第二部分为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包括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居住建筑控制要求、非居住建筑控制要求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共4章;第三部分为道路交通与市政工程设施,包括交通设施、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6章;第四部分为其它设施,包括环境卫生、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2章。

我院主要负责第三部分全部章节和第二、第四部分的部分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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